宗旨:推动经济与环境共赢、可持续发展

用积极和动态观点看待能源开发

2019-10-22 16:10来源: 绿色矿山环保专业委员会
彭苏萍,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矿业大学生态修复中心主任

“在国家能源开发过程中,环保监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应用一种积极和动态的观点,跟进落实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。”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矿业大学生态修复中心主任、绿色矿山环保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彭苏萍说。

彭苏萍介绍,1991年左右,中国煤炭主产区主要在中国的东部地区,因为资源禀赋特征和人口和环境的问题,提出往西部转移。鄂尔多斯发现大的煤田之后,提出了生态环境问题。当时鄂尔多斯地区是沙漠或者半沙漠、干旱半干旱地区,在这样的地区大规模地开采煤炭,会不会造成环境损害的加速?如今,随着时间推移,在国家约束的红线和生产企业的努力下,鄂尔多斯地区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情况没有出现,而是变得更好。生态恢复比我们想的好。

经过20年的观察发现,过去从短期观测看,煤矿开发过程被定义为破坏生态环境,现在发现,它对环境的损伤是短期的。反过来,修复之后,植物生长速度比其他地方更快,存在自修复的现象。为什么更快呢?彭苏萍形象地说,就像家里种菜一样,如同翻了地,整个生态环境发生一些变化。

“我们应多做点实验和观测,把节能环保事业和国家工业发展、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紧紧融在一起。”彭苏萍说。